嘉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

首页 > 事业单位考试 > 招考信息

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(第四期)

南湖区政府 | 2023-06-09 17:41

收藏

  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公告(第四期)

  根据《嘉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》(嘉人社〔2015〕168号)精神,经主体申报、镇(街道)初审、区人力社保部门复核,现将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(第四期)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7日,从2023年6月9日起至6月15日。

 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,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:

  1. 持《就业创业登记证》(原《失业和就业登记证》)的女满40周岁、男满50周岁(简称“4050”)的城镇失业人员;

  2. 零就业家庭成员;

  3. 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;

  4. 夫妻双失业人员;

  5. 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;

  6.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;

  7.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(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、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家庭、军烈属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);

  8. 全部放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女满40周岁、男满50周岁的未就业人员;

  9. 登记失业的残疾人;

  10. 其他政府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。

  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,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。

  对于公告项目有疑问的,欢迎来电来访反映。公示受理:南湖区人力社保局,联系电话:0573-83688333。

 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2023年6月9日

  

2023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公告(第四期).docx

 

 

分享到

微信咨询

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

全部资讯

copyright ©2006-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