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湖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,现将有关通知如下:
所有考生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,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,将取消进入面试资格,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方可进行资格复审:
资格复审时间
11月18日(周五)8:40—11:00
资格复审地点
东湖大道688号当湖街道办事处6楼606办公室(平湖中学斜对面)
咨询电话
0573-85628025
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有:
1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、户籍证明(户主页及本人页)、毕业证(学位证)。
2、招聘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房产证明。
3、加分项证明材料(社工专业资格证书、退伍证、中共党员、有相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单位盖章证明。)
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,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。
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,受托人须带好上述材料及本人身份证,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(格式详见附件2)。
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,视同自动放弃。
附件1:成绩公布
附件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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